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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5

2007年度“中国法经济学论坛

暨法律与经济增长国际研讨会”征文

为了推动法经济学的研究和应用,加强学术交流,由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中心)、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主办,中山大学承办,及美国佛蒙特大学法学院和美国国际发展署协办的2007年度“中国法经济学论坛暨法律与经济增长国际研讨会”拟定于2007年5月21日—22日(正式会期以另行通知为准)在广州中山大学举行。现向海内外学者公开征文,征文事项如下:

一、研讨主题:

1、法律与经济增长的理论与实践;

2、法经济学视野中的环境法和能源法;

3、法经济学在法律实务中的应用。

请作者在上述范围内选题、自拟题目。

二、论文必须是原创的未发表作品。

三、征文请以电子版形式发往,或者以信件形式寄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姚金芳收,邮编:510275。来稿请在信封注明“法经济学论坛”字样。联系电话:020—84110593,传真:020—84037920,征文截止日期:2005年4月25日(以邮戳为准)。

四、论文入选者将作为正式代表被邀请参加会议。优秀论文将被推荐到《经济研究》、《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制度经济学研究》、《新政治经济学评论》、《学术研究》编辑部接受审稿。

中山大学法学院

2007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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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7 17:40:00

三、征文请以电子版形式发往fajingji@163.com,或者以信件形式寄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姚金芳收,邮编:510275。来稿请在信封注明“法经济学论坛”字样。联系电话:020—84110593,传真:020—84037920,征文截止日期:2005年4月25日(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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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9 10:25:00

如果政府都不肖于遵守宪法,我们所立的法与经济发展又有多少直接关系呢?如果我们立法的出发点就是不公平,就是在专制的框架的作为,这样的法对经济发展有意义吗?它能被什么类型的公民自觉地接受呢?

不公平的法必然要被最大程度地破坏,而最后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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