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渡舟火证论
古人云:"人体五行各一,惟火有二
:君火属于心脏,相火寄于肝肾。潜藏则温养百骸,固人寿命
;发动则煎熬阴液,伤伐元气
,阴虚则病
,阴绝则死。
"岐伯举《内经·病机十九条》
而属火者五;
"诸风掉眩;皆属于肝,火之动也
;诸气膹郁,皆属于肺,火之升也
诸湿肿满,皆属于脾,火之胜也
;诸痛痒疮,皆属于心;火之用也
;又凡动皆属火。气郁则火起于肺;大怒则火起于肝;醉饱则火起于脾;思虑则火起于心;房劳则火起于肾,此五脏所动之火也。
"又曰:"牙痛龈宣,腮颊颐肿,为胃火动;
目黄口苦,坐卧不宁,为胆火动;
舌苔喉痛,便秘不通,为大肠火动;
癃闭淋沥,赤白浊带
,为小肠火动;
小腹作痛,小便不利,为膀胱火动;
头眩体倦,手足心热,为三焦火动。
"治火之法
:古人认为实火可泻之,虚火可补之,郁火可发之,阳火宜直折,阴火宜温导,各宜随证施治。
火证脉象,举要而言:
浮而洪数为虚火;
沉而实大为实火;
洪数见左寸脉为心火;
见右寸为肺火;
见左关为肝火;
见右关为脾火;
见两尺为肾经命门之火;男子两尺洪大必遗精,阴火盛也。
脉弦细而数,按之益坚者,为少火气衰,而见肝肾真脉,水旺则其脉自平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