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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告 知 函
梁昌胜:
您与我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已于 年 月 日到期,后经您向我司申请,我司同意您免费使用至今。现因我司经营需要,您所使用的商铺不再续租并予以收回,根据《商铺租赁合同》相关约定,现就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请您于2016年 月 日前付清所欠物业费和水电费;
请您于2016年 月 日前将所使用的商铺清空,并与我司办理交结手续;
请您根据《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清空商铺时保持装修完好。
特此告知。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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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收回告知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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