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明确物料称量的管理办法,防止差错、避免混淆。
范围:适用于公司物料接收时称量检查管理。
使命:物料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规程:1.物料在接收时
必需进行称量或计数检查。
2.当商品外包装标示为重量时,进行称量检查;当商品外包装标示为数量时,进行计数检查;当商品包装既标示重量又标示数量时,则同时进行称量和计数检查;在进行计数检查时,在同一包装内按“五点取样法
〞〔即在物料包装的四个角和中央五个位置取样
〕随机抽取部分样品检查。
3.现场称量或计数时须有复核人复核,复核人为物料发货员或质量监督员,贵细药材
必需有质量监督员在场复核,并填写“仓库称量检查记录
〞〔见附件〕。4.称量检查规定:
〔1〕每种物料进厂时,每个批次
不够5件的逐件进行称量或计数;
5~40
件的每批取
5件称量或计数;
40~200
件的每批取
10件称量或计数;
200件以上的每批取
20件以进行称量或计数。
〔2〕贵细药材
必需每件称量。
〔3〕进厂物料无法进行称量净重时,
依据物料所标明的毛重与实际称量所得的毛重进行比较。
〔4〕液体物料
采纳管道输送的,依计量泵
/罐显示为准。
〔5〕进厂称量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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