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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7
有一个假定是说,对于给定的就业人数,工资的效用等于该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是什么意思。边际负效用应该是在均衡点以后才会出现的吧。还有是凯恩斯在《就业信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到增加就业的一种方法是减少以实际工资表示的劳动力的边际负效用,可以减少“自愿”失业。这句话不理解。求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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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9 14:32:18
对一个理性人而言,只有当工资的效用-由于工作导致的负效用>=0的时候才会工作。
根据这个公式,很容易推出凯恩斯的结论。因为所谓自愿失业,不是没有工作,而是失业的人认为工资的效用低于由于工作导致的负效用,所以不去工作。如果降低了这个副作用,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出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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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10 09:32:54
嗯是,但是就业量的边际负效用应该是说单位就业量增加而导致产量的减少。您说的那个应该是对个人而言的吧。
如果按照你说的,那么每个人的负效用应该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如何减少劳动力的边际负效用?提高工作环境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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