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生活区安全保卫制度
学生在生活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关系到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管理人员和学生要提高
警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生活区安全。
1.学生寝室不准使用电炉、水煮器等电热生活器具;不准
私接电线;寝室内不准点燃物品;不准在寝室内烧水作饭;不
准在寝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2.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寝室,会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校外来访者必须在值班室内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地点会客;各
寝室学生寝室不得留宿外人。
3.学生本人的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现金要及时存到银行,
保管好存折、储蓄卡,注意密码保护。
4.学生离开寝室时,要检查门窗、锁头、插销是否关好。
特别是短时间离开寝室时,如果寝室没有人,一定要锁好房门,
不可麻痹大意。
5.经常检查门窗,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6.寝室钥匙不得转借他人,如丢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
7.学生禁止擅自进入异性寝室。
8.熄灯就寝后,如有晚归的学生,由班主任联系寝室管理
员,由管理员带进寝室。
9.学生洗晾晒的衣物要及时收好,凡有拿错衣物的同学要
及时退回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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