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硫酸毁容案精神司法鉴定所引发的相关问题探讨
【关键词】毁容,故意伤害,司法精神病学鉴定‘
【】i3919
.3;13914
【】b【】1007
—9297(20xx)01
—0049
—031999
年江苏省南通市发生了一起亲姐妹硫酸毁容案,
由于多个精神司法鉴定的不同结论,影响案件处理,加上新
闻媒体炒作等因素参与,产生了轰动效应,虽然该案审理现
已终结,但该案例所引发的精神司法鉴定相关问题值得深
入探讨。
案情摘要
被告人王×,
31岁,汉族,大专文化,原南通市某时装
公司报关员。因婚姻家庭矛盾等原因,产生报复伤人之想
法,并为此准备了硫酸,于
1999
年5月28日晚,乘送到自
己家中吃饭的亲妹妹、姨侄、母亲下楼之机,将硫酸泼向
3人致重伤,伤残程度分别为三级、九级,案发后不久即被警
方刑事拘留。
精神司法鉴定经过
案发当日晚,当地警方在提审过程中发现
__“与众不同”,遂于案发后第
9天(1999
年6月7日)正式委托南通市精神司法鉴定委员会对
__作精神司法鉴
定,同年
6月9日在南通市通济医院
(江苏省人民政府指定
的南通市精神司法鉴定医院
),由南通市精神司法鉴定委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