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20)》(学习笔记)-5
1.未恰当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 执行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 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同时,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