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收干货】会计实务处理热点问题精华篇(含一般纳税人)
Q1:请问各位老师,建筑劳务公司发生劳务派遣,以差额征税开票,账务分录应
该怎么做,可以举个例子吗?还有就是劳务派遣的工人工资是否要在公司申报个
人所得税的时候一起申报?
A1:比如,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 100 万
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
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80 万元,征收率 5%。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
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
普通发票。
增值税=(1000000- 800000)×5%/(1+5%)=9523.81 元
金额= 1000000- 9523.81 =990476.19 元
说明:1.整个票面金额为 1000000 元,实际可抵税额为 9523.81 元,其中
9523.81 =(1000000- 800000)×5%/(1+5%),也就是说“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
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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