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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
必须要知道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税汇算清缴”技巧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要在每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
的汇算清缴工作。今年的汇算清缴期还剩下最后一周,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
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收政策,纳税人是否已经全部了然于胸?是否还
有些细枝末节,仍然理解得比较模糊?本期《税务专版》将为您再次捋一捋。
投资所得个人所得税应区分投资所得的不同来源
王某和朋友 2013 年初成立了一家从事投资的合伙企业,专门从事风险投资、
股权投资等。由于他们的眼光比较独特,因此所投资的项目大部分都有了较高的
回报,很多项目在年底进行了分红,那么这块投资所得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所得一般有两类:一类是投资存续期间取得的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
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
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类是投资品交易取得的所得。对这类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在 2011 年出台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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