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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单位未代缴个税员工难买房告单位

因为单位疏忽没为自己代缴个人所得税,张先生认为这导致他无法在北京取得购
买自住型商品房和购车资格,遂于近日起诉要求单位赔偿无法在京购房购车的经
济损失 73 万元。而今天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张先生全部诉讼请求均已被驳
回。
张先生称自己于 2006 年到该单位做厨师,今年 2 月参加北京市小客车摇号,
摇号资格审核结果显示其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满 5 年,所以没通过资格审查。但其
工资单显示他已在 2010 年、2011 年全额代扣了个人所得税。“后来我了解到是
单位没为我代缴个人所得税。我现在无法在北京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也没有购车
资格。”张先生列举了自己的经济损失:“按自住型商品房 90 平方米,每平方米
比市场价低 6600 元,共计差价损失 58 万元;我为了购车需要再在北京工作两年,
损失 10 万元,这两年会产生交通费预估为 5 万元。以上共计 73 万元。”由此,
他请求法院判令该单位赔偿其经济损失 73 万元。
在法庭上,张先生的单位承认其代扣而未代缴张先生的个人所得税。“但这是
违反国家关于税收的法规,并不是给张先生造成了直接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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