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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房地产业公司预计与实际利润率差额应如何处理?

咨询内容:根据国税发[2009]31 号文规定:第九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
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
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
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2008 年之前我司均为预
售并在 2008 年所得税汇算时在纳税调整表三中按预计利润率调增了应纳税所得
额,在 2009 年度我司完工并结转了收入、成本。请问:1、应在何时进行差额利
润率的调整?2、应如何调整?3、在 2009 年所得税汇算时是否应已将结转部分
进行调减?
专家回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
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 号)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
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
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
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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