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纳税企业风险防范十条
对于跨地区经营企业而言,汇总纳税是汇总企业面临的一个普遍难题。这一征收方式实际
操作过程复杂,汇总方式多样,不确定因素增多,企业也由此面临更大的税务风险。本文
列举十条汇总纳税过程中企业应当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企业在这一特定纳税方式下正确应
对提供参考。
风险一:分支机构未按税款分配数额预缴所得税,造成少缴税款对其处罚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
纳所得税额的 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 15 日内就地申报预缴。总机构应将本期企
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 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
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 15 日内,就其
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分支机构未按税款分配数额预缴所得税造成少缴税款的,
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罚,并将处罚结果通知总机构所在
地主管税务机关。
风险二:未按规定报送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处罚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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