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税务问题汇总(收藏版)
一、关于新三板的税收立法问题
目前,国家针对新三板的税收立法,应该说整体是滞后的,专门针对新三板的税收政策
只有两个,一是印花税,二是个人股息红利分红个人所得税,都是 2014 年发布的。
印花税方面。根据《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有关证券(股票)交易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7 号)的规定,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
由出让方按 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个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方面。2014 年 6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新三板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具体规定为: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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