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钨、钼资源税如何计算缴纳
为进一步推进清费立税,理顺资源税费关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稀
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通知》(财税〔2015〕52 号),通知规定从 2015 年 5 月
1 日起,将稀土、钨、钼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具体的计算缴纳包括以下几方
面内容:
一、征收范围
稀土、钨、钼应税产品包括原矿和以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精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和适用税率计
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原矿的,将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换算为精矿销售
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精矿销售额×适用税率
1、适用税率
轻稀土按地区执行不同的适用税率,其中,内蒙古为 11.5%、四川为 9.5%、山东为
7.5%。
中重稀土资源税适用税率为 27%。
钨资源税适用税率为 6.5%。
钼资源税适用税率为 11%。
2、精矿销售额
精矿销售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
定确定。精矿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
精矿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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