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一、夜间巡查、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四 20:30 到次
日 7:00。
二、学生下晚自习后 5 分中内,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到
岗到位,遇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三、 巡查、值班人员上岗后必须对各宿舍人数进行
清点、发现人数不够、及时查明原因、做出相应处理方案。
巡查中必须告诉学生就寝注意事项并维护好学生的就寝纪
律。
四、巡查、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
应对、 处理,必要时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或报警,确保宿
舍安全, 并详细记录事件经过、结果。同时保持个人移动
电话畅通,确保能够随时联系。
五、巡查、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查期间
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集
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给予处罚。后果严重的依
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学生起床后,值班工作结束,值班人员填写工作
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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