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批转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发〔201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社保基金会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卫生部 社保基金会
http://www.gov.cn/zwgk/2012-06/27/content_21712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