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修订草案明确基金公司应计提风险准备金】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近日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规定基金公司计提风险准备金,用于赔偿因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等原因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草案同时提出,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业内人士表示,并不是凡是亏损就由基金管理公司赔偿。基金管理公司只有在因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或者明显没有勤勉尽责情况下,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才使用风险准备金予以赔偿。
业内人士并称,股权激励对股权较分散的基金公司或小基金公司较可行,大型基金公司施行难度较大,困难主要在股东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