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和检验
第一节 概述
第二十七条
矿井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
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矿机电科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各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机电科负责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等的运行、维护、检修和检验,并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中、小修和检验。其它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由矿自行合理安排。
第二十九条
机电科必须认真做好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和供热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第三十条
机电系统的所有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约束个人工作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个人坚决不违章作业。个人年累计违章两次以上的,必须调离机电岗位。
第三十一条
各矿井都要根据包机制的规定制定设备“点检制”实施办法,并根据现场设备使用状况,确定设备点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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