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安全运行课件
主 要 内 容§1.矿井双回路供电§2.矿井接地系统§3.设备及完好§4. 机电设备“四率”统计§5.矿山机电管理分类§6.用电安全§7.矿井供电及其安全检查重点§8.防爆电气设备及安全检查重点§9.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10.煤矿矿井机电运输管理
供电系统: ⑴ 供电系统:《规程》规定:年生产能力为6万吨以上的矿井必须有双电源、双回路供电; 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并能承担矿井的一类负荷。 常用的煤矿供电系统: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中央变电所→移动式变电站→工作面配电点。
§1.矿井双回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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