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本规程规定了生产区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
抽堵盲板
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规程在全公司范围内适用。
3.职责3.1安全部为危险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规程实施进行协调,对执行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3.2实施各规程的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指导票证的正确填写,并严格执行。
3。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1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1.1
动火作业定义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
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4。1.2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固定用火点。
4.1。2。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1.2.2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1。2。3
二级动火作业和固定用火
二级动火是除特殊危险动火作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