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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9

1.南京市

保障房占住房供应比例要提到30%

实施“百万人住房改善建设计划”,加快岱山、丁家庄、花岗、上坊、江心洲、麒麟等一批保障性住房片区市政配套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开工各类政策性保障住房2000万平方米,竣工200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220万平方米(3.5万套)、限价商品房180万平方米(1.7万套),拆迁定销房1350万平方米(17万套),廉租住房50万平方米(1万套),公共租赁住房200万平方米(4万套/间)。

扩大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受益面,人均居住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改善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提升建设品质,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供应,努力实现小户型占户型70%以上,保障性住房在住房市场中的供应比例逐步提高到25%-30%。

同时加快危旧房改造,结合下关滨江商务区和秦淮城南等建设,完成老城内危旧房改造108万平方米,逐步对绕城公路以内的城中村和工矿棚户区实施改造。并加强经适房小区和老小区物管,到2015年,住宅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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