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支座买卖合同
需方:广东泰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莞高速公路惠州段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从莞高速公路惠州段项目(
S29)(以下简称“本项目”
)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需要,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签订
橡胶支座买卖
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具体型号、单价。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二、清单上所列结算单价已包括产品送达工地含运输费、税费、装车费等在内费用的单价。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设计变更保留数量变更权,合同结算总金额以实际供应各种规格材料数量乘其单价的总和。以上单价为固定单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3.1、乙方所供橡胶支座符合《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
JT/T4-2004
)和《公路桥梁盆式支座》(
JT/T391-2009
)的有关规定
及设计要求。
3.2、所有支座应是最近
生产的产品,在生产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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