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护士交接制度
(一)急诊护士与病房间的交接制度
1、急诊的急危重病人待病情基本稳定后,一旦诊断明确,应及时收 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住院途中的
考前须知
或可能发生的意外应由主管 医生向病人交待清楚,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同意转送病房。急诊危重 病人入病房前,由急诊医学科护士护送检查后送入病房,与病房值班护 士交接签字。一般病人的检查与入院,急诊医学科护士应给与热情指导, 必要时予以护送。
2、为保障危重病人绿色通道畅通,急诊医学科护士先
通知相关 检查科室做好优先检查的准备,必要时立即
通知相应的住院科室, 并告知入院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情与护理措施,以 便提前做好接待危重病人的抢救准备。
3、病房接到
后,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并做好接待准备,根据病 人情况准备好床单位及抢救用物(心电监护仪、输氧用物、吸痰用物等) 并检查设备的性能情况,主动迎接新病人。
4、急诊医学科护士护送危重病人到相关科室时,主动协助科室护士 安排病人,交接病人门(急)诊病历及相关资料,交接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诊断、简要病情,包括神志、瞳孔、
T、P、R、Bp、抢救经过、所 做检查及结果、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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