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关于教师家庭的贫困证明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做好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认定工作〕,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教师家庭贫困证明.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__〕8号〕和《__市教育委员会、__市财政局关于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的学生.
二∶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院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认定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采用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认定工作的标准是: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两档: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
特别困难,是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农村年收入低于3200元〕,依靠自己和家庭,根本无法承担其在院期间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或者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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