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20)》(学习笔记)-42
实务中,优先股协议条款较为复杂,往往存在嵌入衍生条款以及固定股息率的强制分红、强制赎回等条款,导致从发行方角度优先 股并非整体满足权益工具定义,相应地从投资方角度不满足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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