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火炉取暖安全措施
为了进一步保证
冬季火炉取暖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去确保国家和员工
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措施,望各机房、车间、宿舍等用火炉地点遵守执行。。
一、各场所的火炉必须设专人负责,实行全员防范责任制。加强火炉的看管,所有工作人员及住宿人员都有管理好火炉的责任。
二、火炉周围、烟筒周边、火墙上均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烘烤衣物时必须要有
专人看管,无人看管时将易燃易爆物品
拿开。三、火炉周围
2米范围以内
不得放置煤气罐,需放置的必须远离火源,放置在安全地点,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预防煤气中毒,保持室内空气流畅,一经发现
煤气中毒现象要立即采取营救措施并及进行汇报
。五、室内存放煤要保持整齐,保证清洁卫生,不乱摊乱放,宿舍外一律不准堆放煤。
六、炉灰和生活垃圾要堆放在统一指定地点
,严禁乱倒乱堆,不准将炉灰和生活垃圾堆放在炉灰洞口旁边,有余火的炉灰要采取降温后清除。
七、取暖不得使用电炉。确应工作需要用电炉的报项目部审批。
八、违反本措施,因失误造成后果的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罚款10—250元
,追究其刑事责任
处理。九、本措施自审批之日起正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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