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材料仓安全管理
(1)仓管人员应当严格
执行物资管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认认真真的做好
防火、防盗、防爆、防自然灾害事故
“四防”工作。(2)仓库范围以内
严禁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仓。
(3)物资出入应做到存量、帐、物卡、资金
“四对口”,库内必须整齐、清洁。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检查,离开仓库时要关锁门、窗,切断电源。
2、备品、备件仓安全管理
(1)备品、备件仓内,严禁烟火。
(2)仓内的备品、备件应按不同类别分开存放,尤其是
不同化学性质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少量易燃易爆
、有毒的物品应分仓或分区单独存放。
(3)仓库内不准闲杂人员进入。
(4)员工领取劳保用品
持单交仓管员领取,不得进入仓内。
(5)仓内要注意通风良好,温度不宜超过
30℃。3、储罐区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室内储存必须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宜超过
30℃,室内必须要有
干湿计、温度计,随时测量室内湿度和温度。
(2)露天贮罐夏天要有降温措施,地面温度太高,要定时喷淋。
(3)远离火
种、热源、仓储区及工作现场严禁烟火。
(4)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采用防爆电器,开关设在仓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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