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卫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好
我院公共卫生经费的发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的工作开展,结合本
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
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
城乡居民
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
县卫生局
有关要求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
第三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
辖区城乡
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第四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主要体现两个结合,一是经费管理采取预算和项目管理相结合;二是经费核拨以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第五条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资金拨付
第六条根据本年度
县卫生局
对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数额,结合辖区实际服务人口,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第七条我院收到拨付资金后,根据
村医公共卫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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