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2-8-9 10:39 
我给你分析一下吧。如果抢劫所付出的劳动大于通常劳动的所耗,那么谁会去抢劫?同理,诈骗、偷窃、受贿的 ...
你的劳动概念至少要明确吧,至少要有可操作性吧。
如果对一种行为,你的回答是既是劳动,又不是劳动,
而这种行为的结果呢,既是劳动所得,也不是劳动所得,那么这种概念你还好意思拿出来吗?
你犯了一个极其可笑的错误,抢劫无论付出多少代价,他抢到的都是本来属于别人的东西!
哪怕拼尽老命只抢到一元钱,这一元钱也是本应属于别人的,抢劫的成果多少,从来不会改变抢劫的性质。
还有,按照你的说法,难道说我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别人一天生产10个产品,而我能生产20个,其中10个就不是我的劳动所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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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人比我更有明确的劳动概念了:劳动就是承担。因为“不承担劳动干吗?”抢劫的性质是侵占别人的东西,但他也是耗费了代价的,因此也是劳动的,只是这种劳动不能得到别人的接受而已。因此还是那个区别:懂得区分无差别的劳动与有用劳动。比如士兵打仗杀人,他是耗费力量的,因此也是劳动的,只是结果有问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