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chuzu 发表于 2012-7-31 11:55 
唉,你真的太迂腐了。
人家已经揭露很多黑幕,并且都得到了证实,你为何还是咬文嚼字呢?如果你能拿出证 ...
你这思想有问题,为什么一遇到他老婆,就要先不论真假呢?先论一论再说嘛,是不是?
而且按照你的逻辑,似乎危害不大的就可以先不打?那现在有人说官员造假危害更大,比院士博导们造假的危害更大,是不是更应该打呢?
你说的危害不大似乎也说不过去,博导造假,受害的硕士博士是十几个,那一个新华社记者造假呢?受害的是多少人?是不是要去统计一下新华社报道的平均读者数量?
所以说,不要持双重标准。
你可以说官员打不动,我理解。你可以说新华社记者打不动,我也可以理解。
我唯独不能理解的就是说什么“暂且不论”,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