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双薪的纳税处理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
的通知》
(国税发[2009]121
号),规定停止双薪所得按月薪单独计税的办
法。下面
yjbys
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关于双薪纳税处理问题,欢迎阅读。
双薪所得有两种计税方法
121号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
的批复》
(国税函[2002]629
号)关于双薪制的计税方法停止执行。北京市
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所谓双薪制的计税方法,是
2002
年国家税务总
局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实行双薪制,即单位为其
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
(俗称第13个月工资
)制定的个人所得税征税办
法。该办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双薪所得,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
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
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
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应将双薪所得与当月工
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
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这种计税方法下,由于双薪所得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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