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倒运物料车辆进入煤仓的安全措施
目前厂內汽运焦粉与外购汽运焦粉量日益增多,汽运车辆进入煤仓頻率高,汽车司机、吊车工在卸车和抓倒料的过程当中
,暴露了很多不安全的问题。为了強化煤仓安全管理工作,设备大班特制订如下安全措施:
1为了确保本区域行人的人身安全,汽车在运送物料进入煤仓前坪时,汽车的行驶速度必须控制在
20公里/小时以下,否则考核汽车司机250元
/台次。2汽运焦粉在进入我煤仓之前,汽车司机必须与我吊车工取得联系,做好安全交底,并且根据吊车工的要求将焦粉卸在指定的位置,否则考核汽车司机250元
/次。3汽车司机在做安全交底之前,必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如有穿戴不规范者,吊车工有权终止汽车司机卸料作业,如不听吊车工劝阻,考核汽车司机250元
/次;吊车工如不未发现或未制
止汽车司机,考核吊车工50元
/次。4汽车倒车时入我煤仓前,必须鸣笛并且以
5公里/小时的速度,慢慢驶入煤仓,否则考核汽车司机250元
/次。5吊车工听到汽车鸣笛时,立即停止作业,并且集中精力注意汽车驶入的情况,确保吊车抓斗与汽车保持
3-5米的距离,以免与汽车产生碰撞,造成设备事故,否则考核吊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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