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报告(2008—2015年)
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保护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指导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永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江西省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管理条例》、《江西省采石取土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我市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等,编制《吉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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