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计算机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是充分获取和应用信息的一种新型管理手段,是现代项目管理的重要标志。为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理,使其充分发挥特有优势,建立以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与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对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和控制,充分发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备及人员
第二条综合办公室是信息网络化建设和应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推广、系统畅顺运行、员工计算机及相关知识培训、网络安全维护与数据备份等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各部门、各
分部各级领导应切实认识到网络信息化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切实贯彻现代项目管理理念,落实信息系统在本部门实施应用。
第四条信息系统涉及的各级在岗人员都应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常用软件使用、上网操作技能、网络安全常识。
第三章相关机构的职责
第五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蓄意修改和破坏他人数据,不得冒用他人
帐号,不得在办公网络上散布色情、暴力、盗版、病毒及政治反动等内容,对违反上述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人,追究责任人及所在单位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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