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案---虚假承兑汇票揭票据暗流面纱 涉案数十亿
--杭州百姓金融网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诈骗,非法经营,票据新闻
导读:但凡在利用票据牟取巨额利益的背后,无不潜藏着一张巨大的无形利益网络。今年6月底,湖南冷水江市成功侦破一起设计银行承兑汇票的系列非法经营案件。至此,一场由虚假银行承兑汇票牵扯而出的票据利益链和监管层的博弈,在拆骨析分之后顷刻之间瓦解。
虚假承兑汇票揭开票据暗流面纱
2011年5月30日晚21时许,冷水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该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报警称,2011年1月26日娄底市鑫崇铁合金有限公司利用虚假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冷水江市铎山信用社办理贴现业务一笔,金额达470万元。在侦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过机,且汇票纸张、票号都是真的,对于这样一张仿真性极高造假手段极其高明的克隆票,如果不经过极其专业的甄别,很难辨明真假。
随后,一条分工明确、各个关节环环相扣的票据利益链条浮出水面。
低买高卖赚取巨额差价涉案数十亿
银行承兑汇票低买高卖赚差价成为俗称“票贩子”盯上银行承兑汇票的出发点,也是其终极目标。此案中,潘、谢、胡、蒙四人便专门负责从事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居中介绍、帮忙贴现等等。他们拥有一个固定的圈子,并仅在圈中交易,交易次数成百上千笔,对陌生人则采取“一并谢绝”的态度。
案例引申
专业票据律师指出,此案中涉及到票据中介参与票据贴现业务的法律定性问题。严格意义上来讲,倘若票据中介并无涉及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虚假包装或者伪造的行为,不宜也不应认定为非法经营。退一步来讲,票据中介在企业和银行之间充当的仅仅是介绍并寻求较低贴现利率进而帮助企业融资的行为不应被定性为非法操作。不过此案中潘某等人涉及到克隆票据等行为,便需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