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机故障或跳电时的安全措施
船舶在航行中,如果副机发生故障或发电机跳电,船舶因失电而失去动力,严峻海况时会导致严重后果。因此必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正确果断措施,避免因全船失电造成故障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其他重大事故。
1.船舶在海上航行副机发生故障或跳电造成全船失电
值班轮机员应首先停止主机运转并立即通知值班驾驶员、轮机长,然后快速
起动备用发电机组,尽快恢复供电;如果情况特殊急需用车避让,只要主机有可能短期运转则应当执行
驾驶台命令;如果备用发电机组不能起动,则应当立即
起动应急发电机,并首先给导航设备和舵机供电;在恢复正常供电后,立即起动为主机服务的各电动泵,尽快起动生机,恢复正常航行。
2.船舶在狭水道或进出港航行中突然发生全船失电
值班轮机员应快速
起动备用发电机组尽快恢复供电,同时停止主机运转并立即通知驾驶台;在应急处理过程当中
,必须要有
轮机员坚守主机操纵台,随时与驾驶台联系
;如因情况危急,船长必须用车,轮机长或轮机员在确认船长的命令后,强制主机运转而不考虑主机损坏的后果;将全船失电的经过、原因或可能的原因、时间、所采取的应急措施、有无造成损失等情况详细记入轮机日志。
在应急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