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治措施有哪些
2005年5月,某市卫生局、安监局、市总工会等单位共同组成了一个专项检查组,对市属部分企业开展了一次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督查。
在此次督查中被随机抽查的33家鞋、工艺品、石材加工企业中,只有4家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标准要求,而九成企业都没有采取符合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其中,有18家企业没有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有14家企业没有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有7家企业没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章程
;有11家企业没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有6家企业没有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有21家企业没有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市卫生监督所对于上述九成企业违反枟职业病防治法枠的有关规定
行为,分别给予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的处理。由于其中有5家企业没有在市卫生监督所限定的限期内进行改正,因此,分别又受到了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理。
当地新闻媒体将此事报道后,在企业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许多企业老板开始认识到遵守枟职业病防治法枠的重要性;有些企业还对其内部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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