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
研究报告是描述一项科学技术研究的结果或进展;或一项技术研制试验和评价的结果;或是论述某项科学技术问题的现状和发展的文件。
研究报告是为了呈送科学技术工作主管机构或科学基金会等组织或主持研究的人等。研究报告中一般应该提供系统的或按工作进程的充分信息,可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结果和经验,以便有关人员和读者判断和评价,以及对报告中的结论和建议提出修正意见。
研究报告的质量不仅取决于它的内容,而且有赖于它的书写质量和编辑水平。本规则是为了建立和统一我国博士后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撰写和编辑的格式,以便于信息系统的收集与存储、开发与利用,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而制定的。
本规则是根据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的原则,并结合我国博士后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的。
1. 研究报告的结构
一份正式的研究报告,其基本结构应包括以下凡部分:前置部分(篇前部分)、主体部分(正文部分)、参考文献部分、附录部分和结尾部分。
1.1 前置部分(篇前部分)
前置部分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封面、封二,题名页,摘要,关键词,目次页,插图和附表清单,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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