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驾驶员安全操作章程
1、驾驶吊车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后,方准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酒后上岗。
2、经常调整和检查制动器,以保证平稳可靠。
3、经常检查钢丝绳、链条是否有损伤,紧固螺钉是否有松动,三角皮带和链条是否张紧,轮胎的压力是否足够。
4、注意检查发动机、燃油箱和各减速箱的油位,按要求定期给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5、作业前进行1次
空负荷运转,注意各部分是否有异常,同时注意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工作可靠。
6、不得超负荷吊运,起重重量较大的货物时,应该先
吊起50—100
毫米,然后检查制动器、支腿是否可靠,再继续吊运,吊运时操纵要平稳。
7、操作时每开始一个动作均要鸣喇叭,以提醒周围人员离开可能导致危险的地方。
8、在行驶和吊运时,应经常注意各种电线,在有高压线的场地,不应进行作业,如必须时,应当按照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9、吊运时不要把货物从近旁人员上方转过。
10、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三圈。
11、不得用起重机的旋转运动拖、拉货物或障碍物,没有把握和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拉、拔埋在地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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