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重汽车的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载人时,车辆和驾驶员均应符合《道条》和公安机关的规定。开车前,驾驶员应向乘车人提示安全注意事项,并应检查扶梯、棚杆、车厢板、后车门挂钩等。有危及乘车人安全的隐患时,必须排除。禁止状态不正常时载人上路
。不得人货混装。因工作必须搭人时,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
三、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圆筒形物件卧倒装运时必须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四、拖挂车时,必须检查与挂车相连的制动管、电气线路、,牵引装置、灯光信号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了开车。起步要缓慢并减速行驶,尽量避免紧急制动。
五、运载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等危险品时,其装载、包装、遮盖必须符合有关的安规定。必须备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内的灭火器。途中停放应避离火源、火种、居民区、建筑群等。炎热季节要选择阴凉处停放。装卸时要严禁火种。 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六、装运易爆物资或器材时,车厢底面应垫有软垫层。以减轻货物震动。装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空载重量的三分之二。装运炸药时,层数不得超过两层。
七、装运易燃、易爆品时,禁止装载汽车备用燃油。
八、装运氧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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