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品”检查管理标准
一、国家一级客运站设立
“三品”X光安检设备。
二、“三品”检查员负责对进站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要熟悉
“三品”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
识别能力。
三、对有疑问的物品,要求旅客接受检查,对辨别不清的化学品等物品禁止携带上车,并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对收缴的
“三品”要做好记录,交公安部门处理,禁止任何人员截留、挪用
“三品”。五、及时、正确填写交接汇总记录。
六、对没有安检设备的客运站,要求
“三品”检查员人工检查率达到
100%
。“三品”检查后要有
“三品”检查标志,杜绝盲目重复检查现象,杜绝
“三品”进站上车。
附件1严禁旅客携带下列物品进站上车
1、爆炸品:如雷管、导火索、炸药、子弹、鞭炮、摔炮、拉炮、焰火、发令纸、火炬信号等。
2、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酒精、乙醚、丙酮、乳香油、橡胶水、万能胶、塑料粘合剂、皮夹克油、松节油、松香水、油漆、液体树脂、香精、立时得、信那水、指甲油、洗甲水等。
3、易燃固体:如红磷、硫磺、镁粉、铝粉、火补胶、赛格版、火柴、松香、乒乓球、酒精块等。
4、压缩气体:如二氧化硫、硼烷、乙烯、煤气、氧气、氢气、打火机气体、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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