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电气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章程
第一条认真记录当天班前会的工作任务,听取作业计划、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维修设备工作之前
,依照JSA工作安全分析熟知维修工艺流程,操作步骤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条认真严格执行
《港区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岗位交接按照《交接班制度》完成工作交接。负责搞好本人责任区内环境卫生。
第五条作业前1、现场作业要按照维修工单、工作票上的相关安全要求执行,并落实好安全措施。
2、作业前检查所需工属具、设备及劳保用品
,确保不带病使用。
第六条作业中3、按时抄录各种表记,按时巡视设备,监视设备运转
情况,发现缺陷及时向班长报告。
4、未经验电的电气设备一律视为有电,电工作业必须两个人
以上方可操作。
5、高空作业必须悬挂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6、不具备作业条件,如雷雨、大雪、大风(六级以上)等天气,禁止露天作业。
7、修理低压设备时,必须进行停电和验电工作,并在开关处挂
“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指示牌,特殊情况需带电作业时,要经批准后,
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操作。
8、修理高压设备时,先由专人办理停电手续。到现场确认、用电压指示器检查无电后,放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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