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员操作章程
一、监测监控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管辖范围以内
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仔细填写
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测、修理
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
4、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二、安全章程规定
1、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2、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煤巷、半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
3、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4、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
5、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通信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6、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备
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
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转
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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