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活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
企业班组安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减少事故的发生
和职业危害,根据原劳动部《企业员工
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员工
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项规定
。第二条本项规定
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企业基层单位的班组以及多种经营企业的班组。
第三条企业必须进行以班组、车间、科室为单位的班组安全活动或安全日活动,活动
要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第四条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2次
,每次时间不少于
1小时,即每月共计
活动时间不得少于
3小时,要严格保证班组安全活动时间,不准挪作它用。
第五条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活动,班长或安全员要认真组织并落实好
,要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经单位领导请假批准。
第六条车间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对安全活动进行组织指导。
第七条公司、总厂、厂级领导每季度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分厂、处(科)室领导
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第八条企业要联系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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