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捷径”要不得前不久,某矿掘进迎头在煤顶抽冒的情况下,未能按照操作章程
要求对顶板进行有效处理,仍继续空顶作业,最终导致恶性事故的发生。在煤矿作业中遇到隐患时不及时进行处理,抱有偷工减料的安全侥幸心理,像这样的生产
“捷径”行为要不得,我们的干部员工
要引以为诫。
可以说煤矿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过程和每一道工序,都不允许有半点偷工减料的行为存在,必须按照煤矿的《安全规程》和《操作章程
》等措施规定进行施工。因为我们这是与大自然作斗争,一丝一毫
不能麻痹大意。翻开历史的一页,煤矿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告诉我们,煤矿的安全
生产就是要钉是钉、铆是铆,容不得任何搀假行为,否则迟早会出事。一名采煤单位员工
在大倾角工作面回柱中,因偷工减料,不想再从工作面往上爬到风巷去拿大笆,少吊挂了一片大笆,结果被老塘滚下来的一块矸石砸伤了脚面,造成脚趾骨折。
安全生产是对生命的尊重。煤矿有的老工人干到了光荣退休都没有出现过一起工伤事故,甚至碰手碰脚的现象都未曾有过,有的员工
微、轻伤事故都不止一次,有的还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这之间的差距,已经证明了一点,前者只所以平安无事,关键是他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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