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保护劳动者及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项目经理依据
工程规模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配合项目经理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并报送分公司工程质安科审批通过后方可
施工。二、工程开工后,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
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现场临舍,配电房,材料堆放点的平面布置,并规范有序。
三、在高切坡、深基桩(挖孔桩)模板、外架临电的使用,大型吊装方面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四、各工程在用电方面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
“三相五线制
”认真作好三级用电二级保护。
五、高层、多层或高度超过
2.5M
以上的高空作业,工作人员必须认真作好自我保护,系好安全带作业,临边、洞口作好安全防护栏,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掷各种物料及工具。
六、各分项工程施工之前应当由
项目技术负责人给各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由班组长对每个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次交底后应履行签字手续,留底存档
。七、在各分项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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