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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2-8-18 19:24:33
龚民 发表于 2012-8-18 19:20
首先必须明白所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经济学透过粉杂的各种现象发现揭示其中合理的东西, ...
这里指出所谓“社会必要”是唯心超验的,纯粹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结论,根本不考虑你说的欺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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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8 20:48:54
he_zr 发表于 2012-8-18 18:16
你把暴力的无条件服从当宗教了,宗教只需执迷,不需强迫。对“拜劳教”而言,劳动价值论就是其痴迷的对象 ...
宗教没有强迫么?没有强迫为什么欧洲在中世纪有宗教裁判所?没有强迫为什么佛教有佛教的规矩,基督教有基督教的规矩?看来你也并不怎么懂宗教,就讽刺那些替劳动价值论辩护的人为“拜劳教”
对于劳动价值论,人们并不是痴迷,而是从现有的国际国内情况出发,得出我们必须奋发努力的劳动,才有可能建设好我们的国家,才有可能使得我们的民族不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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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09:05:21
龚民 发表于 2012-8-18 19:28
商品交换成功,私人劳动巳经转化社会(必要)劳动。还要转化什么?再转化就是商品消费掉了!
答非所问。社会劳动时间长中短的商品都交换成功,到底谁是必要,或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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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09:16:01
meitianyiming 发表于 2012-8-18 20:48
宗教没有强迫么?没有强迫为什么欧洲在中世纪有宗教裁判所?没有强迫为什么佛教有佛教的规矩,基督教有 ...
人类早期的宗教都是世俗化的,换句话说,没有世俗政权的帮忙,靠宗教的力量根本就没有强迫的能力。所以,本质上宗教无强迫,强迫的是世俗政权,宗教的后来发展,即政教分离,更证明了这点。

关于后面那段,问两个问题,当年孙中山怎么没以一个家奴的身份“奋发努力的劳动”?你现在又是什么身份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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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0:38:54
he_zr 发表于 2012-8-19 09:16
人类早期的宗教都是世俗化的,换句话说,没有世俗政权的帮忙,靠宗教的力量根本就没有强迫的能力。所以, ...
人类的早期都是信仰神灵的,因此可以看做为宗教的原始时期,究竟是宗教帮助了政权的建立,还是政权帮助了宗教的建立,还需要考证。
另外,就洪秀全的拜上帝教而言,它是欲取代ZF而自立。谈什么世俗权力的帮忙?
欧洲的基督教的建立也并非是在世俗权力的帮忙下建立的,而是对它的一种迫不得已的承认。
你可以看看基督教的历史。
这种最基本的常识都不懂,还说什么“拜劳教”?
没有一种科学系统的理论做指导,整个世界按照你的意志是无法良好的运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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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1:14:32
meitianyiming 发表于 2012-8-19 10:38
人类的早期都是信仰神灵的,因此可以看做为宗教的原始时期,究竟是宗教帮助了政权的建立,还是政权帮助了 ...
你连分清基本问题的能力都没有,还敢口称“常识”。是在论说宗教的建立,还是在论说宗教强迫的来由?你的脑袋和嘴巴,谁向谁“运转”?如果洪秀全的拜上帝教本身就具有强迫能力,又想取代ZF,这不刚好证明了宗教世俗化的观点吗?世俗化的宗教还能称完全意义的宗教吗?

事实证明,整个世界没有体现我的意志,运行得很好,也根本不需要“拜劳教”的什么“科学系统的理论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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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1:28:30
he_zr 发表于 2012-8-18 18:16
你把暴力的无条件服从当宗教了,宗教只需执迷,不需强迫。对“拜劳教”而言,劳动价值论就是其痴迷的对象 ...
宗教不强迫?不强迫何来讨伐异教徒?布鲁诺的火刑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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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1:29:25
he_zr 发表于 2012-8-19 11:14
你连分清基本问题的能力都没有,还敢口称“常识”。是在论说宗教的建立,还是在论说宗教强迫的来由?你的 ...
世俗权力没有建立时宗教已经以它强大的心理震慑力得以存在了!心理的强迫不是强迫么?违反教义要受到灾难不是强迫么?你真是知识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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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1:33:32
马书记 发表于 2012-8-19 11:28
宗教不强迫?不强迫何来讨伐异教徒?布鲁诺的火刑是怎么回事?
请分清概念,是侵犯遭刑,还是强迫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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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5:19:54
he_zr 发表于 2012-8-18 18:07
经济学里的必要,第二点是不存在的,换句话说,每个生产组织对产品所花费的时间就是该组织所需要的必要“ ...
有的企业管理松散,人浮于事,或安排不合理,就要浪费大量时间,所以并不是你说的“每个生产组织对产品所花费的时间就是该组织所需要的必要“劳动时间””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2&from^^uid=3279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需要每个生产者自己公布,它就实在地存在于那里。这个一两句话说不清楚,详细地,你可以看鄙人写的《经济学正义(四稿)》,那里写得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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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5:44:52
meitianyiming 发表于 2012-8-19 11:29
世俗权力没有建立时宗教已经以它强大的心理震慑力得以存在了!心理的强迫不是强迫么?违反教义要受到灾难 ...
你的“知识”走入了邪门,没有人身自由的强迫,哪来的心理强迫?这正是你这种痴迷者才具有的心理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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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5:51:35
clm0600 发表于 2012-8-19 12:38
什么唯心,超验之类的名词我没有什么兴趣。不过对于社会必要来讲,其实是很容易理解的一件事。

因为交换 ...
真有意思,交换的时候在“讨时论时”,还有板有眼的在演绎,让人肚皮都笑卷了。那么你是否曾经对交换者做过录音,他们的对话里是否谈到谁谁谁的劳动时间是几时几分几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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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5:53:25
土灶 发表于 2012-8-19 15:19
有的企业管理松散,人浮于事,或安排不合理,就要浪费大量时间,所以并不是你说的“每个生产组织对产品所 ...
企业管理不善,导致花费大量的劳动时间,这不是它的劳动时间又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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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5:59:21
he_zr 发表于 2012-8-19 15:53
企业管理不善,导致花费大量的劳动时间,这不是它的劳动时间又是谁的?
这是个体时间,不是社会必要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需要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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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6:09:30
土灶 发表于 2012-8-19 15:59
这是个体时间,不是社会必要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需要这么多。
社会是不是由个别组成?社会必要时间存在长中短,哪个时间是必要?或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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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6:14:44
clm0600 发表于 2012-8-19 16:04
经济学不是录音机,经济学要探求的东西在表象的背后,录音机是没用的,录像机也没用,要动脑子。

如果 ...
经济学不是录音机,但经济现象需要实证。

卖鞋的当然知道自己花多少时间,但对市场无效,讲了也没人听。黄婆卖瓜自卖自夸,她夸的是什么呢,是夸自己耗时多,还是夸自己的瓜又大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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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6:21:03
he_zr 发表于 2012-8-19 16:09
社会是不是由个别组成?社会必要时间存在长中短,哪个时间是必要?或皆是?
社会是由个别组成的,但是个别不等于社会。

马克思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应该取中,但是我认为这不妥当,我认为应该取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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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6:35:50
clm0600 发表于 2012-8-19 16:22
没错啊,这就是我所说的
很多人以为卖瓜的就知道价值是什么,于是拿着录音机去录音,如获至宝地发现:卖 ...
既然没错,那你还一本正经的在演绎交换者“讨时论时”干什么?

现实中没见过西瓜的瓜农和苦瓜的瓜农互相交换,只见他们先分别与货币交换,再持货币与对方的产品交换。其次,苦瓜的效用不在甜,反而在苦,且有人喜欢。双方都在夸各自产品的效用,唯独不见夸耗时。交换根据自己对效用的需求和自己的“余付能力”(见本人《商品交换探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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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6:41:35
龚民 发表于 2012-8-19 16:26
都交换成功,那当然就都是必要、皆是,难道不是这样吗?不要骑着马找马。
既然个别长中短皆是“社会必要”,哪还来的什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且还决定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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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7:08:17
clm0600 发表于 2012-8-19 16:48
所谓“没错”,是说你非常配合地再现了我刚刚说完的错误方式。

你不要以为卖瓜的人说什么,什么就是价 ...
哦,瓜农的耗时还是“最高机密”,这就令交换者“讨时论时”更是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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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19:09:54
he_zr 发表于 2012-8-19 15:44
你的“知识”走入了邪门,没有人身自由的强迫,哪来的心理强迫?这正是你这种痴迷者才具有的心理反应。
心理的强迫一定是需要人身自由的强迫为前提的吗?经济制裁算不算强迫方式呢?至于邪门与正统之争就多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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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20:46:32
clm0600 发表于 2012-8-19 17:14
最高机密,也要看有没有办法守的住啊,对于充分竞争的产品来说,成本早就暴露了。
既然早就暴露了,还言什么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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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20:49:39
龚民 发表于 2012-8-19 18:56
巳经完成交换和未能实现交换当然是有区别的,货卖不出去了还什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既然已经完成交换,那就是长中短皆为必要。卖不出去,何来“已经完成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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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20:53:40
meitianyiming 发表于 2012-8-19 19:09
心理的强迫一定是需要人身自由的强迫为前提的吗?经济制裁算不算强迫方式呢?至于邪门与正统之争就多余了 ...
又不靠你养活,你制裁什么?邪门与正常对比,与正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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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9 21:13:08
he_zr 发表于 2012-8-18 18:07
经济学里的必要,第二点是不存在的,换句话说,每个生产组织对产品所花费的时间就是该组织所需要的必要“ ...
(1)马克思将“平均值”的概念引入——价值的核心即价值的生产——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价值量的计量单位。不对。因为,“在马克思指出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实质就是指一般的社会生产条件,已包含了“生产条件的平均化”了。在这一基础上,马克思又加上劳动的“两度”,即“平均的劳动强度和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把人们搞糊涂了。难道说,人的劳动“两度”竟然可以脱离“社会正常生产条件”而取得完全“独立”的地位吗?人的劳动岂不成为了“神明”!?

“平均值”存在于交换价值形态中,即存在于价值的实现形式中,或则说,交换价值形态反映的就是“平均值”,即“平均的劳动强度和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反映的就是马克思所述的那个“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但这个“平均值”决不在价值的实体之中,即不存在于价值的生产过程中,价值的生产过程不是“平均化”的价值的生产过程。价值的决定(生产)与价值的实现不是一回事。人们试图在价值的生产过程中寻找“平均值”的实证,最终结果总是徒劳的。

从这一点看,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平均值”概念确实值得商榷,我赞赏你的学术勇气和求是精神。

(2)马克思说(马克思的第一句话):“给劳动产品打上商品烙印、因而成为商品流通的前提的那些形式,在人们试图了解它们的内容而不是了解它们的历史性质(人们已经把这些形式看成是不变的了)以前,就已经取得了社会生活的自然形式的固定性。因此,只有商品价格的分析才导致价值量的决定,只有商品共同的货币表现才导致商品的价值性质的确定”。详见《马恩全集》第23卷第92页。

马克思说(马克思的第二句话)“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只是想象的或观念的货币。这种情况引起了种种最荒谬的学说。尽管只是想象的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但是价格完全取决于实在的货币材料。例如,一吨铁所包含的价值,即人类劳动量,是通过想象中包含等量劳动的货币商品量表现出来的。所以,一吨铁的价值,根据充当价值尺度的是金、银还是铜,就具有完全不同的价格表现,或者说,在金、银或铜的完全不同的数量中表现出来。”详见《马恩全集》第23卷第114页。

马克思说(马克思的第三句话)“金的价值变动丝毫不会妨碍金执行价格标准的职能。不论金的价值怎样变动,不同的金量之间的价值比例总是不变。哪怕金的价值跌落1000%,12盎斯金的价值仍然是1盎斯金的12倍,在价格上问题只在于不同金量彼此之间的比例。另一方面,1盎斯金决不会因为它的价值涨落而改变它的重量,也不会因而改变它的等分的重量,所以,不论金的价值怎样变动,金作为固定的价格标准总是起同样的作用。”详见《马恩全集》第23卷第116页。

黄金是人类最早发现并利用的金属,距今10000年以前黄金就已经被人类发现并利用,人类发现并利用黄金的历史,要比我们现在所熟悉的铜、铁、铝等众多常见金属要早几千年。黄金之所以被人类最早认识,是因为黄金的特殊物理性质所决定的,黄金在自然界可以以单质形态存在,而其他金属往往以化合物的形态存在。因为黄金本身具有良好的均质性、稳定性、易分割性和稀有性的自然属性,黄金被人们作为财富储备的贵金属,被人们赋予了社会属性,也就是货币功能之一。

因为黄金是均质的(同质的),所以人类劳动也是“均质”的吗?人类劳动的“社会性”,与人类劳动的“同一性”,二者不是一回事。当人们将价值关系赋予黄金时,马克思认为价格就表现为货币中劳动量的对价。马克思据此认为,黄金作为价值符号,一定的货币量(一定的金量)体现着黄金自身的价值——人类劳动量。但我认为,“人类劳动”的“社会性”无法通过货币形式表现出“无差别的、同一的、抽象的人类劳动”。人类劳动的“社会性”寓于且体现于人类劳动力的“个体性”中。在劳动的“社会性”中,“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加”,仅此就能概括人类劳动的“质”的区别吗?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

关于马克思的第一句话,我质疑马克思的“只有商品价格的分析才导致价值量的决定,只有商品共同的货币表现才导致商品的价值性质的确定”。正如马克思所述的那样,价值的确有它的“质”,也有它的“量”,但我所诠释的价值的质与量,确是与马克思所述的有所区别。我认为,价值的质与量,源于使用价值的质与量。所以,“只有商品价格的分析才导致价值量的决定,只有商品共同的货币表现才导致商品的价值性质的确定”,应修正为“只有商品价值量的分析才导致价格量的决定,只有商品(使用价值)共同的货币表现才导致商品的价值性质的确定”。

关于马克思的第二句话,我质疑马克思的“一吨铁所包含的价值,即人类劳动量,是通过想象中包含等量劳动的货币商品量表现出来的”。显然,马克思的观点也属于一种合理的“想象”,但比亚当·斯密的观点更具有想象力。

关于马克思的第三句话,我质疑马克思的“不论金的价值怎样变动,不同的金量之间的价值比例总是不变。”如果,理解为:若假设交换价值形式下的不同商品(产品)之间数量之间比例关系不变,则无论金或银的价值如何变化,同一时间和同一地域的不同商品(产品)之间的价格比例关系则是不变的。马克思认为这是由于劳动量的分配比例关系所决定的;而我认为这是由于社会消费需求的结构比例关系所决定的。

前不久,中央党校一位教授说,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说是“过时”了,应当说是“具有局限性”。我真不知道,“过时论”与“局限论”之间的本质界定,到底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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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0 06:59:13
假设社会需求量与供给量相等,货币的币值不变,你生产某种商品的劳动生产率也不变,也就是说你的个别劳动时间不变,你是否每一次都可以将你的商品以同样的价格销售出去?
或者,在前两个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你的劳动生产率下降了,即你的个别劳动时间增加了,你是否一定能够按照比以前更高的、且与劳动时间增加的比例完全相同的价格将商品销售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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