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4 引水(渠道)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A.4.1 明(暗)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A.4.1-1。明(暗)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见表A.4.1-2。
A.4.2 引水(渠道)建筑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A.4.2-1。引水(渠道)建筑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见表A.4.2-2。
A.4.3 单位工程完工后,按本规程4.3.7的规定,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负责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具体实施应结合A.2.3的规定进行。
A.4.4 工程 外观质量评定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表A.4.1-1 明(暗)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表A.4.1-2 明(暗)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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