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道路交通、消防和民爆物品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加强道路交通及农用车、消防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全年无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全年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县下达的指标内。
二、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及农用车、消防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保证。
三、健全安全各项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
“包保”责任制,按
“一点(段、片)一人
”的标准在
5月中旬前完成监管责任网络图的建设,全面落实
“天柱县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七项制度
”,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率达
100%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监督设立和完善道路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严格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机动车辆驾驶员考核;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开展交通安全宣贯教育
工作并记录在
案。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消防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落实,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灭火预案。
六、建立和完善重、特大生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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